「她就屬於我如果碰不上,就活成另一個趙子健了」──其實子健對阿童木說這話的時候,他們已經在《樂隊的夏天》上大紅了。只是這個紅該要怎麼比擬呢,很難,對面那邊的紅是無法類比的紅,是刺猬自己在《殺死你的時代》裡批判過的紅,走遍北京livehouse是紅,曾住過寥寥一些emo青年心中,未必算得上紅,但〈Sun Fun Gun〉的專輯封面肯定是紅了。那都不是我在意的,我聽刺猬就是沒有要在意這些,我知道刺猬的位置在哪裡。只是看見《樂隊的夏天》裡,吳青峰和刺猬在同一個畫面出現,仍然成了我人生最糟糕的體驗之一。
露與不露,有時是政治性的,有時則根本不可能有道理。刺猬的音樂實在就是那個,好啦好啦就全部脫光光給你啦,那種赤裸到一點僥倖都沒有的告白。我總是喜歡Lady Gaga的說法:時尚最令人興奮的就是,它可以同時洩漏與隱藏。當然她也同時宣稱她看過世上最棒的現場演出就是Radiohead的演唱會──我自己看到的是,在這個洩漏與隱藏裡面,聽刺猬,的確是變成了一種時尚了。在〈火車駛向雲外,夢安魂於九霄〉上傳到Youtube之後,有多少情仇男女在IG上tag了它的歌詞?好到不能再好,也好到大抵只有刺猬有本事駕馭這句歌詞:「一代人終將老去,但總有人正年輕」。
不是嗎?當子健完成了這句話之後,一切還有何不可?都脫吧,把耳機裡面的刺猬脫光光吧,不要再藏了,也不要總是那句「我比較喜歡以前的刺猬」了,你沒有,你只是比較喜歡以前的自己而已。不要這麼自私,要喜歡就大家一起來喜歡,喔你喜歡刺猬好久啦?我也是啊,我們一起喜歡刺猬,你說好不好。
(歎世萬物皆可盼,唯真愛最短暫)
──記於Last.fm紀錄我點擊「喜愛歌曲」第一百首歌獻給〈火車駛向雲外,夢安魂於九霄〉後,有意思的數字。或許接下來寫一些回顧,是個不錯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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